安老院舍服務
服務類別及簡介
香港的安老院由非政府機構、非牟利機構及私營機構營運,為年齡65歲或以上、由於個人、社會、健康或其他原因無法在家中居住的長者提供服務。現時香港有800多間的安老院舍,根據營運模式分為四類:津助安老院、合約院舍、非牟利自負盈虧安老院和私營安老院。
請參閱社會福利署
— 安老院舍照顧服務及社會福利署長者資訊網 — 安老院搜尋器。
安老院舍類別及簡介
- 長者宿舍
- 長者宿舍為一些能夠照顧自己的長者,提供群居的住宿服務、組織活動及安排人員全日 24 小時予以支援。
(註: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,社會福利署已停止接受長者宿舍宿位的新申請。)
- 安老院
- 安老院為未能獨自在社區中生活,但無需倚賴他人提供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的長者,提供院舍照顧、膳食及有限度的起居照顧。
- 護理安老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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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安老院為健康欠佳、身體殘疾或患有輕度智障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,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,提供院舍照顧、膳食、起居照顧及有限度的護理服務。
- 護養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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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養院為一些健康欠佳、身體殘疾或患有智障而未能自我照顧起居,但在精神上適合群體生活的長者,提供院舍照顧、膳食、起居照顧、定時的基本醫療和護理及社會支援服務。
- 緊急住宿服務
- 緊急宿位設於安老院舍內,為長者提供臨時或短期的住宿照顧服務。此服務旨在避免長者因缺乏即時的照顧 /
居所而可能出現危險,故提供臨時的住宿照顧,直至與長者的家人聯絡,安排接回長者返家照顧;或另作安排。
- 長者住宿暫託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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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者住宿暫託服務(簡稱住宿暫託),專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短暫的住宿照顧,以分擔護老者長期照顧之責任,及讓他們在有需要時(如看病或其他私人事務),能得到休息的機會,使他們能繼續擔任護老的工作。
安老院舍相關資料